另一方通常不需要持有当地的居住证。具体规定如下:
主要规定
一方有当地居住证即可
-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及相关规定,如果双方均为非户籍地居民,可以选择在一方居住证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 只需其中一方持有当地有效的居住证,另一方无需提供当地居住证,但需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和户口簿等常规材料。
所需基本材料
- 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原件。
- 双方户口簿原件(或户籍证明)。
- 一方在当地有效的居住证(证明其在当地居住)。
- 三张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 双方均无配偶且无近亲关系的声明(通常现场填写)。
注意事项
- 如果双方均无当地居住证,则通常需到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 居住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发证机关为当地的公安机关。
- 部分地区可能有细化要求(例如居住证签发需满一定期限),建议提前联系当地婚姻登记处确认。
建议操作步骤
提前查询
通过电话或政务平台查询计划办理登记的具体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避免材料不全。
居住证办理
若一方无当地居住证,但希望在非户籍地登记,可提前办理居住证(一般需满足当地居住登记满6个月等条件)。
法律依据
-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 民政部《关于推进婚姻登记异地办理的指导意见》及地方实践:
逐步允许凭居住证在非户籍地办理婚姻登记(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总结
在目前政策下,只需一方持有当地有效居住证,即可在该地办理结婚登记,另一方无需提供当地居住证。但务必提前核实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的具体要求,确保材料齐全。